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恶意不支付,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之后如果男方不肯给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完全是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就算男方在异地也一样。
  
  二、确定抚养费数额的依据有哪些?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综上所述,不少夫妻离婚都会牵扯到孩子,大部分情况是女方带走孩子,这是抚养义务的具体体现。当然,作为男方,就应该履行承诺和义务,支付抚养费。对于人在异地拒绝给付的,女方也有办法解决,可以带上诉讼状直接到男方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总结: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国合同违约最高赔偿多少
      我国合同违约最高赔偿多少在我国,为了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的签订合同。但是,在实际的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违约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


·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


·最新婚姻法现有哪些变更?
      社会发展的脚步很快,每天都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所以我国法律也应该针对这样的情况及时的更新,及时的解决问题,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法律有修正案和司法解释,都是针对原来的法律,进......


·侦查终结的条件是什么 侦查终结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侦查终结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都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它是侦查终结的......


·答辩状内容和写法
      答辩状内容和写法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以后会通知被告提交答辩状。那么答辩状内容和写法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答......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