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过户都要收哪些税费

  
  一、商品房过户都要收哪些税费
  
  
  应缴纳税费包括:1、二手房过户契税:房款的1.5%;2、二手房过户印花税:房款的0.05%;3、二手房过户交易费:3元/平方米;4、二手房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5、二手房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2元内。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
  
  
  (三)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二、房屋买卖税费如何计算
  
  
  买方:
  
  
  1、契税:1.5%×总房价(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总房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中介费:1%×总房价
  
  
  5、权证印花税:5元
  
  
  6、登记费:80元
  
  
  7、配图费:25元
  
  
  若需贷款:抵押登记费公积金100元,商业或者组合贷款200元。
  
  
  若要公证:买卖合同公证0.3%以下×总房价。抵押合同公证贷款额×0.1%
  
  
  卖方:
  
  
  A、普通住宅
  
  
  1、满五年 营业税免收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1%
  
  
  5、中介费1%×房屋总价
  
  
  B、非普通住宅
  
  
  1、满五年 买进卖出差额的5.55%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2%
  
  
  5、土地增值税 未满三年总房价×0.5% 满三年未满五年 总房价×0.25%
  
  
  6、中介费1%×房屋总价
  
  
  普通住宅的三个标准(需同时满足)
  
  
  1、房屋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内环单价低于17500元、平方米 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单价低于10000元、平方米 外环线以外单价低于7000元、平方米。
  
  
  否则也是按照非普通住宅计算税费。
  
  
  综上所述,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都是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一般在房屋交易中的纳税人是卖方的人,因为他们获得了交易所得,由于供求的弹性所致所以纳税人和负税人都可能不一致,只有了解相关的要求后,才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总结:一、商品房过户都要收哪些税费应缴纳税费包括:1、二手房过户契税:房款的1.5%;2、二手房过户印花税:房款的0.05%;3、二手房过户交易费:3元/平方米;4...#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


·我国的自诉案件哪些情况
      我国的自诉案件哪些情况一、我国的自诉案件哪些情况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


·村民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村民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格式)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合营他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


·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一、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检察院立案时间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立案侦查严格来说没有时限,一般所说的侦查时限是指的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时限。玩忽......


·根据法律民法总则监护权规定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民法总则监护权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法律中对于生活中的种种事项都会作出规定,这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以人名作为商标是否侵权
      以人名作为商标是否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


商品房过户都要收哪些税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