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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未成年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很多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作出批捕的这种决定才是顺应民心的,在不满18周岁的情况下就能做出杀人、强奸甚至碎尸等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法律上不对其进行制裁才是真正毁了这个孩子的一生。对未成年人的照顾是有限度的,批捕未成年人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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