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强制执行股东股份?

  
  一、如何强制执行股东股份?
  
  
  对于股东的股份强制执行是将其名下的财产直接进处分,他的股份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
  
  
  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
  
  
  由于对股权作价我国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且投资的方式和种类异常灵活,因而对股权作价较为复杂。应委托有合法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若其他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付诸实施,则股权转让的金额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股权执行即告结束。若其他股东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股权依法转让。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
  
  
  招标时以所做股权价值为基础,允许竞买。同时还应充分体现公平自愿原则,也应给予企业以一定的选择新股东的权利。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中标人确定以后,应右转让方与被转让方签定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记载转让的各种事项,如法律规定应办理审批等手续的,还应办理相应的手续方使股权转让得以完成。若被强制执行股权的股东不愿意与被转让方签定合同,则法院可依职权向其企业和其他审批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变更新股东,以充分保护债权的最后实现。
  
  
  强制执行的目的一般都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或者是公司已经破产,并且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法院,故而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需要先收集对方财产不足的证据,然后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总结:一、如何强制执行股东股份?对于股东的股份强制执行是将其名下的财产直接进处分,他的股份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清算的程序怎么进行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清算的程序怎么进行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如果其经营不善,同样是可以倒闭的,但是在倒闭之前往往就会涉及到清算的问题,这个对于分公司来讲至关重要,因为一旦清算出......


·外贸出口退税申报手续是怎样的
      外贸出口退税申报手续是怎样的?关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外贸企业在办理货物出国手续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关税。我国为了鼓励一些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其可以......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一、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


·一、包头醉驾会在哪里服刑?
      一、包头醉驾会在哪里服刑?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一般在看守所执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


·单位给的加班费工资要交税吗
      单位给的加班费工资要交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1990-02-26)  为了加强对邮电通信案件的管理,便于统计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一、邮电工......


如何强制执行股东股份?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