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每个继承人都是想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遗产,而此时分割遗产并不是随便进行的,有一定的原则。那么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分的遗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二、继承遗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一下。而要是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结: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每个继承人都是想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遗产,而此时分割遗产并不是随便进行的,有一定的原则。那么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律规定残疾人犯法怎么判
      一、残疾人犯法怎么判(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


·遗嘱继承是否配偶有份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
      遗嘱继承是否配偶有份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则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


·车祸的损伤中毒的编码会影响受害者最终获得的赔偿吗?
      车祸的损伤中毒的编码会影响受害者最终获得的赔偿吗?一、车祸的损伤中毒的编码会影响受害者最终获得的赔偿吗?车祸的损伤中毒的编码会影响受害者最终获得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


·寻衅滋事案件持凶器殴打他人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
      寻衅滋事已经是一种恶劣的行为了,在有的寻衅滋事的案件中,罪犯还拿着凶器殴打他人,甚至导致他人重伤和死亡。那么,对于寻衅滋事案件持凶器殴打他人这种恶劣的行为,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来惩罚......


·一、交通事故对方拖延处理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拖延处理应该怎么办?对方拖延处理的话自己就要做好起诉的准备了,因为对方不处理,协商解决肯定是不行的了。时间拖得越长,诉讼时效就变短了,更加不利于受害人。因此,当事人最......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什么时候颁发?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什么时候颁发?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会加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条款。如果在这个期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追责,......


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