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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通常包含用人期限,那么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以及整个工作时长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劳动者具备行使辞职权利,但是《劳动法》规定需,在辞职前的一个月向工作单位提交以文书形式的申请。当超过一个月时间,无需工作单位的同意,可以提前结束二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当然这是在合同没有签订任何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下,或者工作单位在劳动者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否则,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仅仅提前三十日的方式进行。如果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1、是以暴力的手段非法强迫劳动的行为。2、是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支付相应的报酬或是工作环境并不是合同约定的,这两种情况均可以强制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些情况下没有一个月的限制,也没有合同违约金的限制,随时辞职。并可向工作单位要求赔偿。3、而辞职中的违约金除了了工作单位支付的专项培训费,为劳动者进行的专业的技术的指导培训的情况下,工作单位有权利在签订的合同中要求违约金。还有如果从事的具有商业价值秘密或者有关保密工作的劳动者,在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工作单位有权向劳动者要求违约金的赔偿。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无签订违约金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相关的法规提供辞职申请,均不用支付违约金。综上所述,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与工作单位的协议。劳动者在遵守合同的情况下,只要依法行使辞职权,均不用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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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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