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告父亲上法庭分割财产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一,女儿告父亲上法庭分割财产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第一是考虑物品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对于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如果分给一方所有,应该在其他方面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一方实得物品价值高于对方,应该在钱款上比对方少分,没有钱款可分的,也可以作价补偿给对方。
第二是考虑当事人的学习和工作需要。
第三是考虑生活的需要。
第四是适当考虑财产的来源。
二,特点
(一)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
(三)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默认属于家庭,属性性质是家庭级,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
三,资产
第一,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财产或财富的积累并最终归出资者所有,所以,财产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企业和出资者双重所有的性质相比之下,资产则只归企业所有。
第二,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运营总资本的一部分并且归企业所有,所以财产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与此同时,与净资产相对应的资产就成为财产的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
第三,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
第四、从企业的借贷关系看,有资产就有负债,即资产是与负债相对应的,相比之下,财产则不与负债相对应。
第五,由于资产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资产就随负债的增加而增加,随负债的减少而减少。相比之下,由于财产不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财产就不随负债的变化而变化。
财产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结合有关法律进行咨询,有关的部门最好的裁决会依据有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以及证据,如果存在问题,或者对于自己的权益保障存在较多的不利方面,自己就需要注意,尽量减少此类方面的影响,进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女儿告父亲上法庭分割财产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第一是考虑物品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对于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如果分给一方所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救济途径
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救济途径一、遭遇家庭暴力有哪些救济途径(一)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所以如果在这之后出现了劳动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依据法律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因为通常来讲,出现劳动纠纷的话,大家都会选择劳动仲裁这种方式......
·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如果夫妻在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没有进行调解和好的余地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而起诉离婚和其他的诉讼案件一样是有一定的诉讼程序的,而起诉离婚起诉状便是起诉离婚的第一步,而很多人......
·与二房东租房合同有效吗?
与二房东租房合同有效吗?与二房东签订的时候需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在原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二房东”的行为是非法的,但如果合同上原房东与二房东签订的协议中,原房东......
·离婚财产过户税费有吗?
离婚财产过户税费有吗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过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过时效还可以起诉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过时效就不可以起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
一,女儿告父亲上法庭分割财产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