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很好理解的,因为有些人是在结婚之后染上了赌博、吸毒等这些恶习,或者从事一些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导致债台高筑,不管是否离婚另一半都没有帮助当事人还债的义务。特别是发现另一半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话,一定要注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总结: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酒驾处罚标准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2、再......


·一、出租人违反了买卖不破租赁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出租人违反了买卖不破租赁后果是怎么样的?(一)、退还房租并赔偿你实际受到的损失。1、房东违约,违约金数额依据租房合同约定的数额确定。2、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继续租用原房屋。“......


·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如何赔偿亦是当事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违约赔偿也是有原则和标准的,不能随意用之。那么,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文是关于劳动合......


·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


·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呢,......


·工程建设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工程建设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一、工程建设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有下列措施: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