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取保后放人手续是怎么的?

  一、检察院取保后放人手续是怎么的?检察院取保后放人主要是需要缴纳办理缴纳质保金等手续,公安机关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批准的,最多 一周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取保候审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若是已经批准了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并且该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提出了取保候审的请求的,只要经过审核,确定其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此时在缴纳质保金之后就会放入了。
  
  
  
总结:一、检察院取保后放人手续是怎么的?检察院取保后放人主要是需要缴纳办理缴纳质保金等手续,公安机关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苏州2023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
      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一、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这是在计算误工费用当中所采取的技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是以此为基数......


·其实在生活当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属于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
      其实在生活当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属于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不管何种情况下都不可以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比如说醉驾这种行为,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自己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时间是多久
      一、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时间是多久?1、法院受理起诉离婚时间是7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在一个集团公司中,经常会有子公司间职工相互调动的情况,当职工从一个子公司调到另一个,会涉及到相关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建立和接触的相关问题。那么,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会涉及到那些相......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后几日内告知是否立案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后几日内告知是否立案?1、起诉之后一般7天之内就会告知是否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受贿应该怎么写
      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受贿应该怎么写?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


检察院取保后放人手续是怎么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