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
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
一、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
持刀抢劫构成抢劫罪,是刑事违法行为,不可以和解。
二、持刀抢劫量刑标准
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持刀抢劫的刑法规定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四、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综上所述,和解是针对民事自诉案件来说的,如果持刀抢劫的那么在法律上构成了抢劫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不能通过和解来免除应该受到的刑事处罚,但如果没有构成比较严重的结果时,还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总结: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一、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持刀抢劫构成抢劫罪,是刑事违法行为,不可以和解。二、持刀抢劫量刑标准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劳动法规定孕妇可以辞退吗
看具体情况定。若孕妇作出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事情,公司可以辞退;若孕妇本人并没有做出任何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事情,公司就不能无缘无故的辞退孕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
·一、协议离婚赔偿金额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一、协议离婚赔偿金额标准是怎么认定的?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
·不能
不能,一个营业执照上只能有一个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一、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事诉讼书是自己写吗?
民事诉讼书是自己写吗?一、民事诉讼书是什么?民事起诉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是民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一、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
人持刀抢劫可以和解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