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未实际出资也不能拒绝股东知情权,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状况的重要权利。体现在现行《公司法》中就是以下三个条文: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本文将以有限公司为例,就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和行使作简要分析。首先,根据前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知情权的范围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第20条);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第15条)。另外,由于公司法没有明确列举,实践中经常因为会计账簿是否包括原始会计凭证而发生争议。对于这个问题,山东、北京等地高院采纳会计账簿包括原始会计凭证的观点,最高院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查阅目的不正当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由公司提供给股东查阅。二、作为股东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呢?1、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股东行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并无时间、形式等方面的要求,股东可以随时提出要求,公司有义务满足。2、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知情权的具体范围和实现方式,比如章程中可以规定公司应每月向股东提交会计报表或者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公司法第166条)。3、根据公司法第34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有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但应当提出书面请求(客观要件),书面申请一般应表明股东身份、写明请求查阅某个期间的账簿以及查阅目的(主观要件)。公司如果拒绝,应当在收到该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4、股东知情权诉讼。股东知情权被侵犯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允许股东查询或者复制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提起诉讼的前提是经书面请求被公司拒绝或者法定期间内未予答复,起诉以后,举证责任也主要是由公司一方承担,比如公司应当就查阅不具有正当目的负举证责任(合理怀疑)。5、实践中,股东如果因为精力或能力有限,需要委托他人代为查阅会计账簿,该如何呢?《公司法》中并未规定,而查阅会计账簿确实非同小可,股东利益和公司商业秘密在此发生冲突,如何平衡呢?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直接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否定这一做法的合法性,也有些地方认为私权利的行使并未违反强行法,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并无不妥,但为了保护公司秘密,“他人”应当是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一般的股东都不会直接的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而是会直接出资,然后再由公司去聘请有能力的人担任管理者,通过此种方式,可以减轻股东的负担。为了监督这些管理者的行为,股东是有查阅公司账目等的知情权的,任何人不得组织。
  
  
  
总结: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未实际出资也不能拒绝股东知情权,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


·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要是原告不出庭则会按照撤诉处理。不过,现实中,当事人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文中我们为你......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主要是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以摘要信息公开。摘要信息,应当包括行......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一、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伤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种类,目前大多数人在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下,通过伤情司法鉴定能够在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下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同时,伤残司法鉴定在刑事案件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


·一、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


未实际出资能否拒绝股东知情权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