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也是可以获得的,只要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有收入此时就可以依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但是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主体,证据时比较难以搜寻的,若是不能找到人证,此时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责任进行认定。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哪些?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无固定收入的群体依旧是可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但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其不仅需要支付医疗费,也暂时的失去了经济的来源,故此其只要能找到人证或者是物证,证明自己是有收入的,此时造成该事故的责任主体,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总结: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也是可以获得的,只要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有收入此时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事情,劳动者想换工作的时候,可以提前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双方协商后,会签署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结束。那么解除......


·一、遗产转换为其他财产继承是否合法?
      一、遗产转换为其他财产继承是否合法?(一)遗产转换为其他财产继承是不合法,遗产的范围只能够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候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对其财产进行转换。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重婚如何进行操作?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重婚如何进行操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重婚可以请一个律师代为书写起诉状,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据材料,其他的材料来进行诉讼活动,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


·亲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还有探望权吗?
      亲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还有探望权吗?有时候生父母身体不好或者是一些特殊情况,生父母可能会选择将自己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将孩子送养以后,这意味着孩子与亲生父母以及其他期数之间的权利义务......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一、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


·代笔作品,著作权归谁
      代笔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解释规定:(一)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