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婴儿出生多久判给爸爸?

  
  一、婴儿出生多久判给爸爸?
  
  
  一般情况下,婴儿出生2岁以后可以判给爸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具体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般情况下,刚出生的子女应当随母亲生活,母亲享有抚养权父亲享有探视权。特殊情况下,如果母亲一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不能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的则可以由父亲抚养,享受抚养权,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有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志愿,即子女有选择权,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总结:一、婴儿出生多久判给爸爸?一般情况下,婴儿出生2岁以后可以判给爸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现在地皮价格昂贵,所以一般开公司的话都会考虑租赁房屋,既方便快捷又省心省力。租赁房屋是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开公司房屋租......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有多少?
      一、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有多少?诊断、观察期内的工资标准,应当根据最终的诊断结果来确定。如果诊断结果确定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期间应保证劳动者病假工资标准。关于病假工资的标准问题,劳......


·上网被警察抓有案底吗
      不会,未成年人上网没有触犯中国的任何一点法律,不过为成年人不许去网吧上网是国家的规定,与法律无关,你被逮到对你没有任何影响,只不过你应该好好读书,不要沉迷于网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一级流转: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使用权租赁、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二级流转:转让(出租、交换、赠与、继承)、出租、抵押等......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种类有哪些证据在诉讼中是能唯一证明案件事实的东西,因此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我国法律对于证据有专门的规定。那么法律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
      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女职工的情形是什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


婴儿出生多久判给爸爸?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