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
2、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行为的,才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要视情况而定。
总之,我们都不能认为怀孕期间离婚多分财产是理所应当的,在双方开始讨论财产分割的这个问题之前,法院很有可能都不会受理孕期离婚的这种诉求,就算是女方主动提出来的离婚,若非情况特殊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然后财产分割也不是单纯的考虑女方是否怀孕的。
总结: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1、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诉讼时效法律中断的后果有哪些
诉讼时效法律中断的后果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大概几个月的时间,因为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申请的流程的办理的进度来进行一个判断,如果说有的地方的商标或者是知识产权方面的机构管理的是比......
·钟落潭征地补偿多少钱?
钟落潭征地补偿多少钱?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城市,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
·民事诉讼延期最长为多久?
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案情的特殊性或者当事人的突发状况等,诉讼的期限需要进行延长。民事诉讼的延期与案件的进展,实际案情等息息相关,并且也有着明确的延期规定标准。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
·宜宾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四川宜宾加大对城市建设力度,建成区面积越来越大,一些原来郊区的农村变成了商品房。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在所难免。农民失去物质生产资料,自然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那......
·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一、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