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动用可以不?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动用可以不?
  
  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动用可以不?
  
  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毕后,就是公司的经营活动资金,当然可以动用。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大约一个月),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用。公司批准成立后,所有注册资金将划到公司账号内,可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使用,比如发工资、购买设备,支付公司管理费用等,但是不能没有正当理由“抽回”资本金。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资,或者减资,即增加注册资本金和减少注册资本金,这通常是因为公司的合伙人或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化时需要做的工作。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三、公司验资证明包括哪些内容?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
  
  2、公司类型;
  
  3、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4、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5、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6、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7、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或者技术等出资,等全部入资完成后,会形成一个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不用冻结。公司经营活动,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这笔钱都可以用注册资本代替。
  
  
总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动用可以不?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动用可以不?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毕后,就是公司的经营活动资金,当然可以动用。公司在注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 抢劫罪如何处罚
      抢劫罪除了侵犯他人的人身外,同时也是对公私财物造成了损害。而一般在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时,往往定罪的时候都是有数额要求的,那抢劫罪有数额要求吗?而要是认定行为人真的构成了抢劫罪的话,......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不用服刑了吗
      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不用服刑了吗?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于不用服刑,如果违反缓刑考验期的固定,罪犯还需要执行原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繁荣。建筑行业本应该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行业,但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建筑行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建......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一、浙江省现在醉驾法律有没有改判定标准?
      一、浙江省现在醉驾法律有没有改判定标准?没有,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疫情防控期间应该如何认定虚假信息类犯罪
      行为人编造虚假信息以后向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行为人编造虚假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法律依据:(......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动用可以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