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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拐卖儿童刑法规定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收买拐卖儿童刑法规定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收买拐卖儿童罪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为什么不可取
  
  
  1.定罪量刑的原则—罪刑相适应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2.刑法已规定了拐卖儿童罪的最高刑—死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3.已通过加重收买拐卖儿童罪的处罚遏制买方市场
  
  
  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加重了拐卖儿童收买方的刑事处罚,即“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处罚。”
  
  
  拐卖儿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买方市场的持续旺盛,买方一般都是为了买孩子延续香火,很少对其进行虐待,因此以前的处罚都不严重,或者会免予处罚。这样导致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家庭,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没有后顾之忧。此次法条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阻止拐卖儿童的发生,因为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
  
  
  4.防止人贩子撕票,妨碍解救被拐卖儿童
  
  
  贩毒也是死罪,大数额的贪污也是死罪,杀人更是死罪,古往今来,只要利益足够大,市场足够大,提着脑袋做生意的也大有人在。何况拐卖儿童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虽然拐卖儿童的行为,一般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若是因为拐卖行为,导致了儿童变成了精神病人,或者是直接到了孩子死亡,此时拐卖儿童的犯罪主体,除了需要支付高额的罚金之外,还有可能会被检察院直接判处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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