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务作品单位不再使用作者可以随意授权使用吗?

  
  一、职务作品单位不再使用作者可以随意授权使用吗?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职务作品的概念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职务作品在2年之后就可以有单位授权、作者准许的情况给第三人或者第三方单位进行使用。如果单位获取了相关报酬的话,那么报酬是由单位和作者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作者没有权利可以随意支配职务作品的使用权,必须通过单位同意。
  
  
  
  
总结:一、职务作品单位不再使用作者可以随意授权使用吗?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如果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
      如果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讲诚信的人,如到期不还款的债务人等。此时,作为债权人,如果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呢?自然不能委曲求全,要想办法将债务要回,否则就......


·工伤个人申请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相关的部门的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对于认定的详细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在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工伤......


·侵权责任法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


·我国的年轻人对于结婚的问题越来越鲁莽和轻率
      我国的年轻人对于结婚的问题越来越鲁莽和轻率,选择闪婚。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婚后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对于结婚登记程序有异议,要怎么办呢,有人会问,结婚登记能否行政复议?本站我们......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一、公开发明和有效专利的区别有哪些有效专利是指: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已经授权的专利;2、正常维护,及时缴付年费;3、尚未超出法定保护年限;4、没有被......


职务作品单位不再使用作者可以随意授权使用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