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会被批准吗?

  一、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会被批准吗?
  
  
  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一般会被批准,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如果不符合的,应当不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不逮捕办理监视居住会去法院判刑吗
  
  
  监视居住并不会影响到法庭审判。监视居住只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应用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或犯罪行为较轻,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嫌疑人。
  
  
  如果在侦查阶段结束,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话,法庭审理仍会根据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依其犯罪行为看,属于盗窃罪的共犯,虽然其之分得部分财物,但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其非主犯,量刑会比较轻,有机会争取判缓刑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很多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其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找到其犯罪的证据,或者是其实施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比较小。此时公安机关有可能是不会批准其被逮捕的请求的,但是可能会被监视居住的环境。
  
  
  
  
总结:一、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会被批准吗?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一般会被批准,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车上人员险分为哪些种类?
      一、车上人员险分为哪些种类?分为车上人员意外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区别在于事故范围、赔付不同。车上责任险事故范围: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车上人员意外险事故范围:所有意外......


·女生18岁可以结婚吗?
      女生18岁可以结婚吗不可以。我国结婚登记年龄:女性和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分别是20和22周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


·民诉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的事由有哪些?
      民诉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的事由有哪些?一、民诉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的事由有哪些?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


·公司法定人能否转换变更?
      公司法定人能否转换变更?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是需要法人代表的,法人代表有权对外代表......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金额有多少
      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您生活的影响还是挺大的,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罚金额有多少呢?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罚力度是较大的,因为这涉及百姓民生,关乎老百姓的住房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在社......


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会被批准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