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反贪局立案侦查法律条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反贪局立案侦查法律条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二、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2、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司法机关会对所有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的,那么侦查的过程中也是会收集案件的相关证据,如果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出现了逃逸等情况后也是可以将其进行逮捕,在逮捕嫌疑人后也是可以避免当事人继续给社会大众造成伤害同时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
  
  
  
总结:反贪局立案侦查法律条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现阶段工作生活中都离不开的房子的影响,在一线城市买房负担过大,只能租房来维持现状,但是租房涉及很多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押金问题,很多二房东乃至房东在......


·监视居住移送审查起诉会多久完成?
      一、监视居住移送审查起诉会多久完成?监视居住后多少天起诉法律没有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通常房屋上面设有抵押的,要么是因为房屋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购买的,要么是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在房屋上面设立抵押,对于有抵押的房屋,若进行买卖的......


·多次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多次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


·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如何赔偿亦是当事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违约赔偿也是有原则和标准的,不能随意用之。那么,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文是关于劳动合......


·看守所拘留可以探视吗2002
      看守所拘留可以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


反贪局立案侦查法律条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