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有规定吗

  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有规定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
  
  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
  
  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即可。
  
  但是,股东应该约定合理、合法的出资期限。
  
  二、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
  
  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四、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可以进行增加的,虽说现在的注册资本已经实施认缴的制度,也没有认缴的期限,但是也是需要公司承诺在什么期限里面缴纳完成,这样才能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意义,所以,公司的事情一定要按照公司内部的情况走。
  
  
  
  
  
  
总结: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有规定吗一、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有规定吗?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现在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诈骗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认定和区分是什么?
      诈骗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认定和区分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商标转让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多久?
      国家对于商标的有关保护措施也是比较多的,因为这就能够涉及到个人的权益,如果想要进行商标转让的话,一般的办理时间是需要多久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一般是从递交申请书开始的,1到2个月,详情......


·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情节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


·夫妻个人债务两套房子怎么办?
      夫妻个人债务两套房子怎么办?可以将房子分割完毕,然后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个人债务原则是由个人财产来偿还的。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应夫妻共......


·哪种病人容易收到病危通知单
      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发出的,在病人病情趋于恶化,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发给其家属的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通知书。在临床医学上,最易收到病危通知书有以下几类人:1、老年人:很多老人有心脏病、......


·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生活当中某些人员采用恶意诉讼的这种方式去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的这种做法,刑法中明确的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因为虚假诉讼罪是当事人虚构的一些证据,最终使法院在虚假的证据之前做出了错误的......


增加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有规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