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1、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
  
  4、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 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者权利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中,首先就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然后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接下来就是时间等一些信息,还有社保等政策,最后会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简要说明。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订立劳动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签劳动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把劳动者的利益放在第1位。但是,劳动者享有相关权利的同时也要摆正自己在劳动关系当中的地位,劳资双方之间需要建立相互尊重的工作环境,公司侵犯职工权利是法律不允许的。
  
  
总结: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
      新公司法规定不用验资吗?我们都知道国家对新公司法进行了一些修改,关于认缴资本,取消验资等,但这并不等于可以随心所欲、不计后果的设立公司,股东是要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制度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制度是什么?一、回避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


·沾化区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
      沾化区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


·认定逃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逃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


·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一、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275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一、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权力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