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例如你想注册100万的公司,注册时直接写注册资金100万,出资时间写2045年。这样在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到2045年再实缴出资即可。当然也可以写其他注册资金和出资时间。
  
  
  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的最低金额标准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也就是说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经营者风险自担。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也就是说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意:认缴制注册公司并不是说注册完公司之后就不用进行缴纳了,依然是需要缴纳的,就算暂时没有缴纳完成,公司发生债务,股东也会被要求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债务法律责任。所以有条件早实缴早好。
  
  
  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实施了认缴制,但有下列特殊要求的除外:
  
  
  (1)要进入资本市场的需要。例如沪深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等,这个时候需要验资的。
  
  
  (2)某些特殊行业的企业注册公司时是需要前置审批的,也就是需要实缴的,如证券公司、高级别的建筑企业等。
  
  
  综上所述,在新的公司法实施之后,注册资本是不用再要求进行验资,而且工商部门对于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也不会再收取验资的证明文件,所以对于企业注册资本的时候未及时验资也是可以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
  
  
  
  
总结:一、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车贷公司倒闭了找谁解押
      车贷公司倒闭了找警察或者法院。遇到车贷公司倒闭,这时候打电话报警让警察进行处理了。车贷公司跑路的话受害人应该不止一个,必要时最好可以联系上其他人一起对车贷公司进行起诉处理。《民法典......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房地产的办理中心,备案之前就需要先缴纳费用,该费用之中并不包含税额,只有在备案之后才需要纳税。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一、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


·在我国民法典中
      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基本继承制度。为了充分尊重被继承人自身的意志,民法典优先适用遗嘱继承。当人年老之后,感觉自己身体衰弱,可能不久于人世,往往就需要立下遗嘱了。......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只要处理好与前单位的毁约事情就可以再参加校招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在中国,一直以来土地都是我们国家非常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国家所实行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当然农民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或者从事一些其他的盈利活动,当然国家要征......


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