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对债务纠纷的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给出了很详细的答案,债权人要将已经离异的男女双方共同列为债务人的话,也必须要提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但夫妻之间真实存在着的债务纠纷问题都相互没有什么参考性,自己还是要对号入座的寻求相应的参考依据的。
  
  
  
  
总结:一、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窃取商业机密罪怎么判?
      窃取商业机密罪怎么判?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


·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程序是怎样的?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程序是怎样的?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拍照留证、电话报案、查勘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负担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


·夫妻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夫妻双方必须都要自愿离婚才行,否则的话就无法领取到离婚证。现实中就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就是死活不同意,那现实中夫妻两个人离婚一方不同意......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化工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化工监护人职责有哪些?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


离婚债务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