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可以,法院规定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就双方的离婚财产情况进行合法的分割,一般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处理,在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情况进行说明,但如果存在法律上的有过错行为,是可以进行再诉或者上诉的,具体应当据实而定。
  
  
  
总结: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可以,法院规定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机动车牌照改革有哪些亮点?
      机动车牌照改革有哪些亮点?一、机动车牌照改革有哪些亮点?1、随机和自编自选扩大选号范围买了一辆新车,谁都想选一个好号牌,毕竟一辆车要开好几年或更长时间的,之前选号时不仅有数量限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对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


·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的依据是什么?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30天内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依然建议收集相关......


·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怎么处罚违章停车?一、上海违法停车罚款多少。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