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要还吗
离婚后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要还吗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私欲挥霍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该种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由该方独自偿还,而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债务由一方负担还是由双方共同负担是由债务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负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有的人认为,既然欠债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会配偶就理所应当的具有偿还的义务。但其实,只是针对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均才具有偿还的责任。若是明确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再要求其配偶承担责任,就会造成不公平,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结:离婚后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要还吗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个人不良征信有什么影响呢?不......
·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为了促进各地区住房建设、工程施
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为了促进各地区住房建设、工程施工的合法合规,各地区政府根据地区情况,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在2014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也下发了相应的通知,对于辽宁省......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s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
·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怎么处理?
在我们正常的生活当中,吃饭的时候难免会喝酒,喝酒之后进行驾驶,因为喝酒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数不胜数,那么可能会有人会问,如果喝酒骑摩托车被车撞伤该怎么办?本站我们根据这个问题整理了材料......
·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对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医疗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单位来是,进行劳务派遣的理由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的利益,事业单位是为了加强各级之......
离婚后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要还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