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有什么不同
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有什么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得知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双方的部门不同,案件性质也不同。立案侦查,特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关于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查。立案调查,范围更广可以应用到很多方面啊。调查和侦查分别对应的是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纪委有调查权,公安、检察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二、公安机关侦查程序是怎样的?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3、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对案件的情况不了解,是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这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对于违纪人员,我们需要对其行为进行侦查,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下能对其进行起诉,违纪人员才能得到法律的惩戒,以及认识自己的错误。
总结: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有什么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得知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双方的部门不同,案件性质也不同。立案侦查,特指公安机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拆迁也成为了城市常见的现象之一。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会对被拆迁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因此各地政府就会发布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那么,云......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一、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确定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③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在合同的条款中,当事人双方会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以以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进行,如果违约责任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应在合同中注......
·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
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有什么不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