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公司注销登报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公司注销登报需要什么材料
  
  一、对于公司注销登报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注销登报需要的材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二、公司注销的步骤有哪些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任何人都是希望自己苦心经营的公司在竞争中被淘汰,但是社会的生存法则就是这样,优秀的企业才能屹立不倒,没有实力的企业就需要重新整理出发。但是在公司破产的时候,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注销,并且需要登报,以免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对于公司注销登报需要什么材料一、对于公司注销登报需要什么材料《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注销登报需要的材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一、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是一样的量刑,那究竟这两个罪名的量刑......


·工伤认定程序杭州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杭州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当代社会是一个注重人权的社会,其中一点就显示为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为了防止一部分的企业劳动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国家职业......


对于公司注销登报需要什么材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