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1、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单位一份,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公积金的办理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新单位直接续缴即可,所以不同单位不同要求,但新单位需要是必须的。其实这个证明是可以随便开的,因为只要有单位的公章就行,这个东西档案里要有一份,如果你办理转移你还需要一份。所以多多益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事实上员工也没有必要在解除劳动的时候自己去想方设法的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书,意思就是通过公司可以最直观的接触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文本。而且员工关键要审查的内容是公司公司所填选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实际情况是否相吻合,不能随便在上面签字。
总结: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1、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审查起诉阶段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阶段是什么意思?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
·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
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
·银行本票样本怎么使用?
银行本票样本怎么使用?银行为了资金流通的方便,制定多种可以流通的票据,可以在银行间进行提款、转账、存款等操作。票据的流通需要按照票据法的要求进行,必须符合规定,否则票据会失效或着违......
·放高利贷8分利息违法吗
不会。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关系,其高于银行四倍以上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不违反刑法,也就不会判刑;如果放贷人在要账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则应当受到相应处罚。只要不超过正常的利率借贷,合......
·破产案件中法院撤销个别清偿的条件
所谓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对多个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行为。个别清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人同时面对多个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
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