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下级法院移送案件管辖适用于哪些情形?

  下级法院移送案件管辖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二、移送管辖是什么?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一般来说一个案件只能进行一次移送管辖,如果在一次移送管辖过后,受移送的法院还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就不得再擅自移送,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但是移送管辖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法院进行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被受理了的,如果没受理,就不存在移送问题。
  
  
  
总结:下级法院移送案件管辖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未经公司破产清算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经公司破产清算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债务应如何处理目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简单地将案件终止了结并不妥当,当事人也并非只能就此放弃债务追索。就法理而言,公司终止并不......


·寻衅滋事转化为故意伤害的区别有哪些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出现,人们由于矛盾的激化,爆发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增强,二者也极为相似,不仅您难以分清,司法机关遇到此类问题也是颇为头疼,因为二者有时会相互转换,那......


·风险代理的基本概念
      风险代理的基本概念风险代理是法律认可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委托代理行为的补充形式,是特别的委托代理方式。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事先不支付法律服务费或只支付少量服务费,当委托的法律事务达到约定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在不同的城市会根据不同的时间产生相应的变化,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以下长沙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2020年长沙的补偿标准包括调整幅度、地类修正系数以及区片等级的变化,相应变......


·打架拉架致人轻伤怎么判?
      打架拉架致人轻伤怎么判?一、打架拉架致人轻伤怎么判?拉架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


·上市公司债券怎么买到?
      上市公司债券怎么买到?个人可以购买债券,路边任何券商开个证券账户后都可以购买,但最好找个大的券商,交易系统快慢很影响交易心情,一般大券商的系统界面和反馈速度还是可以的。收益率基本就是......


下级法院移送案件管辖适用于哪些情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