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撤诉的条件是: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二、离婚撤诉带来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不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这也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情,有的时候虽然男方对离婚的这件事情反悔了,但可能女方通过男方的所作所为之后也觉得心灰意冷了,男方想要挽回的同时女方却坚定了离婚的态度。所以,离婚的这件事情在很大程度上两个人协商的余地还是比较大的。
  
  
总结: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般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
      离婚问题时社会上需要及时去解决的家庭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需要夫妻双方解决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费需要按时支付,无业人员就遇......


·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标准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工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个合同约定,其主要作用就是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在参加工作后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在日后的工作中大有......


·药明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药明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


·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来应该是纯真的,健康的,社会各界都保护的。近年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性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是有一些特殊人员有虐童辟,引诱我国的一些未成年人进行卖淫。这种......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临沂高铁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补偿内容大致相同,分为三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公证遗嘱非本人签字其效力如何?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遗嘱这块有明确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