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有什么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说白了就是一群人打群架,这样的行为是会造成人员受伤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
   (一)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后果
  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二)造成受重伤或者死亡
  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聚众斗殴罪的责任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应该注意的是,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民事责任
  聚众斗殴的参加者,无论是否首要分子,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其仍然参加聚众斗殴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犯罪的行为人。
  对于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或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依法应予支持,并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
  上述就是对“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这个问题的解答,在聚众斗殴中受伤的话,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赔偿,而要是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那么此时的赔偿就是与受伤的赔偿不同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洛阳律师。
  
  
  
总结:聚众斗殴,说白了就是一群人打群架,这样的行为是会造成人员受伤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聚众斗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什么关系?“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


·一、对于醉驾闹事怎么办理?
      一、对于醉驾闹事怎么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一段良好婚姻的基础,然而婚后很多夫妻都会面临一系列矛盾,致使双方关系破裂。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都是丈夫赚钱养家,那么如果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开除用不用给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用不用给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


·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
      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一、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应该是九级伤残等级,因为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


·续展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续展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续展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


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有什么法律责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