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贩毒最少判几年的刑罚?

  贩毒最少判几年的刑罚?
  
  一、贩毒最少判几年的刑罚?
  
  贩毒最低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二、贩卖毒品的处罚具体有哪些?
  
  1、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哪些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毒品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极大的危害,对社会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犯罪行为人贩卖毒品,就是使毒品在社会上流通,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无论是情节显著轻微,还是犯罪情节严重,都会被判处相应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刑罚。
  
  
总结:贩毒最少判几年的刑罚?一、贩毒最少判几年的刑罚?贩毒最低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一、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新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吗?
      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吗?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死人按照法律规定也是享有名誉权的。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也就是说除了法人、团体和组织以外的其他人都是可以成为......


·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不包括律师吗?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不包括律师吗?不包括律师,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哪里?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哪里?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哪里?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具备了全部构成犯罪结果。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


·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会判几年
      在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当中,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同时存在的时间也比较久远了。而从古至今,构成诈骗犯罪的要求都不一样。现在是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那我国规......


贩毒最少判几年的刑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