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什么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二、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三、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多长时间做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其实在发现失踪儿童的情况下,首先做的应该是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即便是找不到家人想要领养这个孩子的话,也一定要先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明知妇女、儿童的下落不明,甚至就知道这是人贩子拐骗过来的还要收买,在某种程度上和人贩子是没有区别的。
总结:什么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二手房质量问题追责期是多久?
二手房质量问题追责期是多久?二手房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企业征地补偿是指企业用地被政府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依法征收时对企业进行的相关的补偿,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遇到土地面积限制发展的情况,此时,企......
·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哪个
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哪个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所有的房贷都可以提前还款吗
是的。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
·轻微的肇事逃逸会行政拘留吗?
轻微的肇事逃逸会行政拘留吗?轻微的肇事逃逸会行政拘留,肇事逃逸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是否拘留由公安机......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第一、除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保管合同多为实践性合同,不要是合同。保管合同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并不要求当事......
什么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