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宣告死亡诉讼时效会中止吗?

  宣告死亡诉讼时效会中止吗?
  
  一、宣告死亡诉讼时效会中止吗?
  
  宣告死亡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其他阻碍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二、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计算的?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1、短期诉讼
  
  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长期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就为2-20年。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争议的。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绝对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一般来说,在能够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能够使得诉讼时效的计算暂停计算的就只有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只要有能够引起二者法定事由出现,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起算或者是暂停计算,但是要注意的是,只有诉讼时效中断能发生在整个诉讼时效期间。
  
  
总结:宣告死亡诉讼时效会中止吗?一、宣告死亡诉讼时效会中止吗?宣告死亡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能退吗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能退吗?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是不能退税的,需要核对清楚才行,存在以下情形的一般都无法退税:1、身份信息不正确;2、提......


·在我国起诉离婚是在法院吗
      在我国,结婚或者是离婚都是需要在我国的民政局进行办理登记的。并且说实话,相信您结婚的时候,没人预想到自己将来还会离婚的,所以自然对于离婚的相关法律就不是特别了解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


·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
      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一、对公司裁员不服的怎么办1、如果对公司的裁员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3、公司如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杭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根据户口的性质确定,农村或者是城镇的收入,乘以赔偿的年限和伤残系数,最重要的就是要准确的认定这样的一种伤残系数和......


·无罪辩护律师费用标准是多少?
      无罪辩护律师费用标准是多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到处串门聚众打牌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极不负责的行为。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立即受案查处,对于情节较轻的,可能依法给予训诫、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


宣告死亡诉讼时效会中止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