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
一、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为了保证打击犯罪目的的实现,刑诉法已经为侦查机关侦查犯罪设置了充足的时间,如果侦查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案件侦查终结,还可通过报请上级机关延长的方式延长侦查时限。犯罪嫌疑人实际羁押已达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规定的期限,公安机关不按程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也不对其变更强制措施,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做法是错误的,其行为已造成了对在押人员的超期羁押,检察机关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二、公安机关批捕有哪些程序?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在办刑事案件中,有时候会遇到要改变管辖的事情,比如自己没有管辖,就需要将案件给有管辖的办案机关。如果之前将嫌疑人逮捕,实际操作中不用重新逮捕,将卷宗材料及嫌疑人一并交付给新的办案机关即可。
总结:一、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为了保证打击犯罪目的的实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是什么?对于集体企业,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企业改制的。通常而言,企业改制都是事先制定总体的改组方案,以便更好的选择实施。但同时也存在着......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十三)规定: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规定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自己的案件。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亲属及其他被推荐的公民。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有具体的规定,不符......
·法律上多久能自动离婚?
法律上多久能自动离婚?法律上100年也不能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
·继承的特征
继承的特征,可以从主体、客体、关系、时间等方面的特定性来分析。(1)主体上的特定性,被继承者和继承者是特定的,法律上往往具有亲戚等特定身份关系,并且是生者对死者的继承。(2)客体是死......
·根据法律规定监狱里假释怎么办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监狱里假释怎么办理?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
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