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分公司自己签订租赁合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设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行为,理应用总公司法人签字、盖章。二、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然后加盖公章。2、公司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协议。3、制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填写好,然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沾到上面,去工商局提交就可以。4、分公司注册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任职文件,主要担任什么。5、公司章程的复印件,盖上总公司的公章。6、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盖上公章法人签字。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型公司在成都设立分公司,不是在自有房产内办公,就需要租房房屋。在提供的租房合同中,应该是总公司和房东签字盖章,这个时候,分公司还没有成立,没有签章的权利。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机构,一般来说,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总结: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分公司自己签订租赁合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申请执行人主张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该不动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规定有哪些?《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已经明确,企业对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不能根据......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必须一次性交齐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必须一次性交齐吗?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不是必须一次性交齐,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
·公司法人代表要满足什么资格
公司法人代表要满足什么资格我们知道法律中规定一个公司仅仅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并且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要确定法人代表,不过日后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要想成为公司法人代表,这需要符合规定......
·实名制举报需要证据吗
需要的,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罪的罪名起诉举报人的,一切可用于......
·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
一、跨区域非法集资处置原则是什么?跨区域案件要按照“三统两分”原则进行处置,即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二、非法集资的构成要......
成都设立分公司时的租房合同是和谁签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