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一、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
  
  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举证?
  
  (一)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
  
  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
  
  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
  
  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
  
  (二)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
  
  (三)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境内名誉权纠纷案件是比较多的,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法院审理的各类名誉权纠纷案件,必须是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的,若是受害者已经提出名誉权纠纷,并且已经被法院所受理,此时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被告,是可以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请求的。
  
  
总结: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邮递催收函可中断诉讼时效吗?
      邮递催收函可中断诉讼时效吗?邮寄催收函不一定能中断诉讼时效。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确实收到的是催款函,则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若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人收到的是催款函,则不能引起诉讼......


·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任何工作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或高或低,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范围,但我们对工伤等级也许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工伤分为很多等级,而工伤等级则是根据伤势部位伤势大小决定,那么通过下......


·二婚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婚姻都是比较不幸运的。即使在经历过第二次婚姻了,但是还是没有处理好婚姻问题需要离婚。不管怎样,离婚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还......


·婚后购房合同写谁的都一样吗
      要看具体情况。婚后购房合同写谁的名字,所有权归谁要具体分析一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


·城镇居民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城镇居民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


·构成盗伐林木罪如何处罚
      构成盗伐林木罪如何处罚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


如何确定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