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陕西职工在单位受伤,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4、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二、制订工伤保险待遇的原则有哪些?1、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2、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3、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综上所述,陕西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范畴,拿到伤残鉴定书后,单位会为其申报工伤待遇。工伤赔偿标准没有具体一个规范,不同赔偿项目,采取的计算办法不同。伤残金、伤残津贴等都是根据职工平均收入确定。医疗费及伙食费等,标准参考实际发生额。
  
  
  
总结:一、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陕西职工在单位受伤,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乡镇房子被拆怎么赔偿
      房子被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无主物物权归谁所有呢?
      无主物物权归谁所有呢?人们有时候会在田间地头挖到一些物品,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东西都是无主物,没有失主认领。这时,一些人就会将物品占为己有,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也比较多见。而我们在新闻报......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个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发展所需,进而对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性......


·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有哪些很多人认为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是一样的,其实不然,两者虽都是目前公司违法中发生率较高,危害应大的违法行为,但还是不一样的,那么它们的区别在......


·民事诉讼开庭不清律师可以吗?
      民事诉讼开庭不清律师可以吗?一、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1、民事诉讼开庭可以不请律师;2、律师在诉讼中的身份是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委托代理人,法律中的可以......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买卖合同的范本内容是怎样的?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来说,还是对于农民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国家来说是整体利益的发展,对于个人来说是自己自身经济利益的提高。因此,土地......


一、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