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 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 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订立居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在实践中,有些居间人为了获得报酬,会给当事人提供虚假的信息,这不仅不能促成交易,还可能会给合同当事人带来合同以外的损失。这很明显就是居间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此时居间人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你还不是很清楚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总结: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犯罪未遂与中止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中止的量刑原则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如何为其缴纳社保?
1)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2)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
·教师对于大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教师在处理打架的事情上,一定要冷静,科学的处理,不能留下隐患。1、作为老师处理任何事情自己都不能先发怒,要心平气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认识到学生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情,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多长时间
子女抚养费关乎子女生活学习的问题,很是关键。生活学习是一个很长的周期,在这期间父母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费,那子女抚养费要给多长时间?而在实际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又有哪些方式可供选择?我......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
如何认定仲裁劳动关系时郊的起算日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事实......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刑法》第七十......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