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

  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加班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据此可知,如果单位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费。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又不给调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就调休情况进行认定,用人单位在对调休的情况进行认定时,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就调休的时间进行确定。
  
  
  
总结: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加班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股东变更范本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年月日在东莞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


·法定代表人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法定代表人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


·他项权证记载内容抵押期限有效吗?
      现在,贷款买房已经成为买房的基本的选择,贷款买房就会出现他项权证。这个的意义是什么,对我们的房产有什么样的影响。他项权证记载内容抵押期限有效吗?这个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如果到法院是......


·诉讼时效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记住对账要双方签......


·软件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软件著作权可以继承吗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会有不同的归属。那么,如何确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呢?而软件著作权可以继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超市卖三无食品怎么处罚
      超市卖三无食品怎么处罚一、超市卖三无食品怎么处罚超市卖三无食品的处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不给加班费给倒休合法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