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
  
  一、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
  
  三倍来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 :
  
  第二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药案件只要一旦构在,那么当事人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会按照实际金额的三倍来进行计算,如果案件比较严重的话还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假药是我们千万不可以接触的,不然就会让自己后悔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一、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三倍来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


·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若经过严格的认定,确认遗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并且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对于遗弃罪判刑标准而言,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


·作品还未出版时著作权被盗取怎么办
      处理如下:1.向侵权人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举报,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2.直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因为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是肯定可以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分公司自认和总公司的相信,合同则有效。但......


·疫情期间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