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1、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应该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4、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国土部门绝对不可能在土地使用证到期的情况下直接拆掉地上附着物,国家行政单位做什么事情都有法律制度进行约束的。以上提供的需要专门办理续期的这种情况,都是因为土地规划的用途是比较特殊的,像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可以不管这回事。
  
  
  
总结: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1、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应该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
      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我国国土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缘辽阔,但是可以居住面积远远满足不了人口需求,所以才有这一政策。为满足人口住房需求,由开......


·一、双休日加班可以换成调休,行吗?
      一、双休日加班可以换成调休,行吗?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工作的,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支付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民事诉讼协助保全有哪些
      民事诉讼协助保全有哪些要求?我国诉讼中有着保全一说,而民事诉讼则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诉讼。因此,我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很有必要具备基本的民事诉讼协助保全知识。然而,很多人对此并不......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1、质证目的必须要明确质证,其总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为最终的辩护服务的,是为最终的辩护观点的......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可以继承吗?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可以继承,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