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出租人与洗车所有人在签订有无偿租赁合同时,必须要以相关的情况进行明确认定,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签订合同,应当重点对无偿租用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对违约责任进行认定,避免出现后期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难以进行豪侠。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无偿合同并不会因为不需要收取相关的报酬而不需要签订合同,双方也应当就违约责任以及赔偿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认定并签订合同,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在后期对相关事项认定出现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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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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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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