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民法典》中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2、欺诈行为常常因触犯多个法律部门的规定,从而将使行为人承担民事的、行政的乃至刑事的责任。二、民事欺诈罪法律依据:(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三、什么是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责任是指经营者要为欺诈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欺诈消费者行为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欺诈一般就是利用公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他人的钱财,对于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一般就是会得到法律的处罚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总结: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被宣告死亡人在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在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当然也会适当的参考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其实也是可以参考商......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需要办手续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


·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什么?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自然人。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法律制裁;后者是公安机关......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鱼塘征收补偿标准1、征地面积的计算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护堤等,面积直观可确定,但直观所反映的并......


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