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一旦成立犯罪中止,那么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是不会那么严重。此时,若没有造成什么损害的话,那么应当对行为人免除处罚。即使中止行为有造成损害的,此时也应当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另外,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在实行犯罪之前和之后,其实都是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的,并非是在犯罪着手之后才有可能成立中止。
总结: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商标行为包括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
在我国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要多久?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变更地址......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
·故意伤害致死最轻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死最轻判几年?故意伤害致死最轻判十年,但是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
·一、假释期满还需要监狱证明吗?
一、假释期满还需要监狱证明吗?要到监狱办理释放手续,也就是释放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
·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算不算工伤一、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算不算工伤?因工作导致肺气肿的算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刑法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