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什么

  交通事故日益发生,如何保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的权利成了伤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者在处理交通事故上花费的时间将会很长,甚至一些人受伤住院就得近一年的时间,那么,随着时间的流失,伤者还能不能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今天,针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问题进行以下相关分析。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诉讼时效期间从受害者损失固定之日起算即,对受害人伤情不严重未构成伤残的案件,以受害人出院之日为损失固定之日;对受害人伤情严重并构成伤残的案件,受害人出院或遵医嘱休息完毕后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之日为损失固定之日。
   二、交通事故不同时段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
  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交通事故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当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又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法定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二)治疗终结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最主要缺陷就是治疗终结时间本身很难确定,现实生活中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有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就不是一个确切的时间,法院很难认定超过期间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三)伤残评定日
  伤残评定之日是指委托鉴定之日还是指鉴定机构做出伤残等级之日存在不同看法,即使该时间被最终确定为其一,但不是所有事故受害人均需要伤残评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时效期间从何起算?还有,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条件,但却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时效期间总不能一直不起算,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对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加以制裁,但对于受害人伤残评定之前的懈怠行为却无法制裁,由此看来,这个规则也有重大缺陷。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有不同的区别的,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理解,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诉讼时效的计算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候开始计算的,可使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又是不一样的,因此,不同的时候,法律对不同事件的处理还是非常灵活的。
总结:交通事故日益发生,如何保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的权利成了伤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者在处理交通事故上花费的时间将会很长,甚至一些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被有妇之夫骗了能否起诉重婚罪?
      一、被有妇之夫骗了能否起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


·专利中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专利中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专利优先权有两种:1、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指的是专利申请人发明创造相同的主题的东西,或者是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再次向本国提出......


·一、转包的工地工伤谁来赔偿?
      一、转包的工地工伤谁来赔偿?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


·酒驾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酒驾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1、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


·警方逮捕关押九个月无证据可以判刑吗
      一、警方逮捕关押九个月无证据可以判刑吗?没有证据是不会被判刑的,否则就是冤假错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


·什么叫遗弃罪,遗弃罪严重吗?
      遗弃行为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常见,如把自己生下来的宝宝不想抚养或者没有能力抚养、年老、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抛弃等行为,这就叫做遗弃罪。遗弃的行为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您知道......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