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
(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
(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
(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三、买卖不破租赁生效条件的具体理解
(1)租赁合同成立有效并生效;
租赁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错误等情形下,租赁合同并未成立,不能对抗买卖;租赁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则自始无效,不得对抗买卖等物权;租赁合同附生效条件,但条件未成就,亦为同理。
(2)出租人已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实际占有;
租赁合同如果进行了登记备案,则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状况无需证明。如果没有登记备案,则要考察实际情况。审判实践中,可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①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登记的抵押权可对抗其后发生的租赁关系。②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前,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③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前,不动产租赁合同虽未登记备案的,但租赁关系实际存在的,如承租人已经实际占有使用不动产的,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
实践中,应由承租人对于“实际占有”的情况予以举证,如承租人对房屋的实际居住、在承租房屋中开业经营或者装修筹备等。承租人自用还是合法转租,或者借给相关方无偿使用,不影响实际占有的认定。买受人是否知晓存在承租人也不影响是否实际占有的认定。有的买受人实地考察房屋状况时,恰遇承租人休假未居住,或者歇业期间,造成买受人以为房屋空置的认识错误,这并不影响承租人实际占有的事实。只要承租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出租人或其同意的人已经向承租人交付该租赁物,其并未持续不断地实际占有租赁物,不影响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
(3)所有权变动,且发生在租赁期间;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是一个代指,其所指的所有权变动实际上涵盖了买卖、赠与、继承、互易、投资、抵押等多种情形。该变动须为确定有效,而不能是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如因善意取得制度产生所有权变动,虽然并非所有权人主动追求,亦产生所有权变动的合法有效后果,也应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若所有权变动时租赁合同已经终止,则不涉及“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相关的问题是,当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承租人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未提出异议的,是否认为是租赁期内?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在不定期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是否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理论上可以,只是在这种情形下,买受人继受的也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只需要给予一个合理的准备期限,即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所以承租人要求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意义不大。
(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即在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关系中,次承租人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一点中需要讨论两个特殊情形:承租人受让出租房屋的情形、次承租人受让出租房屋的情形。首先,“让与第三人”不包括将租赁物让与承租人。如果是让与给承租人,就是双方的租赁关系变更为物权转让关系,不存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问题,租赁关系已经合意解除。其次,“让与第三人”可以包括将租赁物让与次承租人。此时,需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次承租人即使已经成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也需要继续与承租人履行次承租合同,以此保护承租人在转租合同中的利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进行适用,作为出租者如果要进行售房给第三方,那么还是必须要提前的通知承担者,让承租者只行的选择是否再选择租房,所以,双方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清楚,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总结: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盗窃罪服刑完了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并不会因为服刑而免除民事赔偿。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疫情期间买卖野猪肉违法吗
疫情期间买卖野猪肉违法吗?买卖野猪肉是犯法行为,《刑法》第341条第1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合同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
·对于江苏省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办法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处理法律问题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司法鉴定过程中,如果有投诉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处理?很多地方都有相关的法律条例来对这个问题进行规定,那么,江苏省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办法......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