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既可能是单纯地排除障碍,等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碍之后,立即着手实行。(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追踪被害人,是指跟踪被害人,寻机作案或达到预定或合适地点后再实施犯罪。如,为实施抢劫犯罪而跟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是指埋伏或等候在一定地点,等到被害人到来后,再对其实施预定的犯罪。例如,为实施绑架犯罪而在行为人必须经过的某偏僻地带守候其到来。(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是指已经开始向犯罪场所进发。例如,为实施爆炸行为而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地点,是指通过引诱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前往犯罪人预定的犯罪地点。例如,在为图财而故意杀人案件中,以谈生意为诱饵将被害人骗往预定的隐蔽场所,以便将其杀害。(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等等。以上就是犯罪预备行为的具体情况,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通过对相关犯罪手段或者犯罪方式的准备,才达成犯罪事实的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总结: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有哪些?一、要式合同的定义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自愿送养小孩协议书范文
      自愿送养小孩协议书范文自愿送养小孩协议书送养人:收养人:一、送养人身份证号码:送养儿子的原因:因家庭现有四个孩子,被送养的孩子属第五个,出于家庭经济状况及收入难以维持更多孩子的生活......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
      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需要公告一个月。各地报社都有专门广告代理公司办理登报声明,也可直接找报社,拿上单位的介绍信,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登报声明解除合......


·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如下:
      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如下: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评估房产;4、如果需要贷款的,办理贷款;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处理交通事故耗时长,并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处理交通事故耗时长,并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事故车妨碍后车的通行,越是在人口车辆密集的城市里,造成的影响越大。例如上海,因此在上海出行的话,了解清楚上海交通事故人......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元,其他补贴元,合计元/月,并按基本工资数为员工缴交五险一金。三、甲方视乙方......


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