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未续签劳动合同最好也不要随时辞职走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劳动关系中的某些矛盾和纠纷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的时候,不要做得太过极端,像是这种因为不签合同就直接走人的行为就显得当事人做事显得有些不动脑筋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要求和公司重新签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可以提出辞职还能和公司所要赔偿。
  
  
  
总结: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未续签劳动合同最好也不要随时辞职走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调解书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


·新公司法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怎么走?
      新公司法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怎么走?新公司法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怎么走?1、变更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


·一等甲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医疗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医院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赔偿患者或者患者家属。但是医疗事故的赔偿并不是笼统的规定,而是按照事故的等级进行赔偿,等级不同,赔偿的金额也是有差异的。今天我们为您介绍......


·处理非法集资流程是怎样的
      各省级公安机关和执法部门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必须做到有条不紊的进行。其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操作流程问题,在各地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只有按照相关的流程来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处......


·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不批捕条件有哪些没有重大后果,驾驶员是孕妇,有不适合羁押的病人等情形之一的;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批捕;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女司机在怀孕期、浦乳期的免于批......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
      合同毁约双倍赔付是赔多少合同毁约一般不会双倍赔偿的。(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