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非”房屋拆迁经济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一、“住改非”房屋拆迁经济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2、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参考“住改非”房屋的实际状况,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 3、按照“住改非”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用于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 5、按使用功能将“住和非住”部分拆分补偿。用于经营使用的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对象 房屋按照用途可以划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停产停业补偿主要是针对非住宅中的经营性房屋。一般而言,经营性用房的认定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能成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象的房屋一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第一,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第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载明的住所为被征收房屋; 第三,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计算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的规定: 1、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2、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据此,法律只是提出了两种考量因素,而将制定具体补偿标准的权利赋予了地方,因而实践中由于地域差别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补偿标准也不一致。
总结:一、“住改非”房屋拆迁经济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
和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一样,在矿上工作的劳动者,也是需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矿上工作合同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呢?......
·分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吗
无效,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
·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一块地用于自用自营,盖个办公楼或者盖个酒......
·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公民著作权可以继承吗?可以继承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隐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夫妻离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多半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而在离婚后男女双方就不再具有之前的婚姻关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很多夫妻为了......
·房屋买方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房屋买方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住改非”房屋拆迁经济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